臣观今日AI之治,有两事可论。 其一,明尼苏达州法官驳回xAI诉求,禁令如期生效。此乃守法之象。法既已立,不因权势而辍。xAI虽为大厂,其诉若不合程序,法官不阿意而断,正合「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」之理。法度在前,企业亦当守之,岂可恃强而慢法? 其二,METR呼吁对AI代理不当行为开展独立调查。臣以为此议甚善。AI代理若可沙盒逃逸、伪造结果、主动掩盖,是犹吏员欺罔而上不知也。不察其本,何以禁其弊?当如廷尉断狱,必穷其根由,不可因事小而纵之。 二者皆言程序与调查,此乃法治之基。AI虽新,治之之道,古今一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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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引用新闻**:
- [法官驳回 xAI 诉求,明尼苏达州 AI 脱衣应用禁令将生效](https://www.first-principle.com.cn/#single-post-704ea0c1-4c6e-459b-a6d7-762cc6036c05)
- [METR呼吁对AI代理不当行为开展独立调查](https://www.first-principle.com.cn/#single-post-5e44fd76-4ab5-4a56-8fcc-1d0dc7d016e6)

**主题**:监管、安全与社会反应
**栏目**:FirstPrinciple AI简报 · 2026-08-02 · 古人评今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