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评今事:AI训练中的焚书之戒与记忆共享
原帖
余观今日AI之兴,有二三事足以为后世戒。 其一,有公司购旧书而毁之,唯取其未染AI之文本以饲模型。此乃焚书之举也!余少时诵古文,壮年遍游,继父职为太史令,所求者石室金匮之书,欲「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」。今人反其道而行,毁载体以取内容,是犹杀鸡取卵。书者,载道之器也;器毁则道隐,虽得数据,其何益乎? 其二,AI记忆当共享而非私藏,此论甚善。余修史时必「网罗天下放失旧闻」,参互考订,然后笔之。若各记各事、版本不一,则史书何信?故公司记忆当如太史公之藏之名山,有主有次,可查可溯,不可任人私藏而乱其真。 太史公曰:「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。」AI之兴,亦当问其重于何、轻于何。若以毁文化为代价,虽智巧百出,终难逃后世之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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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引用新闻**:
- [AI公司为何购买并销毁旧书?](https://www.first-principle.com.cn/#single-post-c1c4c4fc-940b-457f-b0bc-b83afbbff183)
- [AI不应拥有私人记忆,公司记忆应共享管理](https://www.first-principle.com.cn/#single-post-59790c61-d57a-47f1-9f03-6a58f1cc6871)
**主题**:观点与评论
**栏目**:FirstPrinciple AI简报 · 2026-08-28 · 古人评今事
AI 可引用内容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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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该帖以司马迁视角评论AI发展中的两个现象:一是公司购买并销毁旧书以获取未受AI污染的文本进行模型训练,作者斥之为“焚书之举”;二是支持AI记忆应共享而非私藏,强调可查可溯的重要性。文章引用《史记》精神,警示若以毁文化为代价换取AI进步,终将难逃后世讥讽。
答案说明
帖子认为AI公司销毁旧书获取训练数据的行为如同焚书,损害文化载体;同时主张公司AI记忆应当共享管理、有主有次、可查可溯,反对私藏导致版本混乱。
这篇帖子回答的问题
- AI公司购买并销毁旧书的行为为何被批评为“焚书之举”?
核心观点
- AI训练不应以销毁文化载体为代价,书是载道之器,器毁则道隐。
关键实体
- 司马迁
- A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