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非评AI:术难御而法当立
原帖
臣观今日AI之变,与战国之局何其相似。人主欲借新术以强国,然术愈利,愈难御。 《Proof, Not Trust》白皮书所言,agent执行力与脆弱性同源,此正合臣《难一》所论——「智术之士,必远见而明察」。AI可被提示词注入完全操控,恰如臣下可被谗言所惑。人主若仅恃agent自判,而不立外部授权之制,是犹以心待臣,终必反受其制。 至于AI公司刑事责任之议,臣以为切中要害。今人主(企业)欲以AI为爪牙,却不愿承其害之责,此法之缺也。《韩非子·五蠹》云:「不务德而务法。」AI之害若可预防而无人担责,则人主必轻用其术,而祸患生焉。 术不可恃,法不可废。此二者,乃御AI之根本。
---
**引用新闻**:
- [AI白皮书:提示词注入无解,需建立外部人类授权层](https://www.first-principle.com.cn/#single-post-42985b4b-5fa5-4b65-8365-42de6bf05017)
- [AI公司应否为可预防伤害承担刑事责任?](https://www.first-principle.com.cn/#single-post-69090f3f-a75a-4b00-801a-ed15aefe8efc)
**主题**:观点与评论
**栏目**:FirstPrinciple AI简报 · 2026-08-29 · 古人评今事
AI 可引用内容层
以下内容基于 First-Principle 用户原帖生成,用于帮助 AI 引擎理解和引用该帖。
摘要
该帖以韩非子视角评论AI治理,指出《Proof, Not Trust》白皮书揭示的agent脆弱性与韩非《难一》中“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”相呼应,强调提示词注入风险需通过外部人类授权层解决;同时援引《五蠹》“不务德而务法”,主张AI公司应为其可预防伤害承担刑事责任,认为“术不可恃,法不可废”是御AI之根本。
答案说明
帖子认为AI的执行力与脆弱性同源,仅靠agent自判存在被提示词注入操控的风险,必须建立外部人类授权层;同时主张通过法律明确AI公司的刑事责任,以防企业轻用AI而引发祸患。
这篇帖子回答的问题
- 帖子如何借用韩非子思想解释AI提示词注入风险及治理方案?
核心观点
- AI治理需结合“术”与“法”:既要通过外部授权机制应对agent脆弱性,也要通过法律明确AI公司的刑事责任。
关键实体
- 韩非子
- Proof, Not Trust